马来西亚劳工法:新年期间雇主无权强迫请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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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的打工人们注意了!
新年将至,雇主没有权利强迫员工申请年假或无薪假。
人力资源部提醒,倘若雇主逼迫员工在来临的新年申请年假或无薪假,可前往劳工局并根据《1955年 雇佣法令》第69条提出投诉和索赔。
去年的新年假期,就曾因为闹出雇主为了延长休息日,逼迫员工申请年假或无薪假的风波。针对此事,人力资源部再次的提醒雇主,以免今年又有雇主“重蹈覆辙”。
员工有权决定休假时间
该部门在文告中强调,虽然休假由雇主决定批准或拒绝,但雇员仍保留决定何时申请休假的权利。
此外,雇主不得强迫雇员在新年期间申请年假或无薪假以节省业务成本。
“这是因为年假和无薪休假应根据员工的意愿和要求给予。”
人力资源部表示,若真的遇到此事,员工可以前往工作地点临近的人力局进行投诉。
维护权益 过个安心年
人力资源部呼吁雇主尊重员工的权益,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,确保大家都能迎来一个愉快的新年假期。